thetriptobeijing七年级英语作文(mytriptobeijing英语作文初二60字)

thetriptobeijing七年级英语作文(mytriptobeijing英语作文初二6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4-09-17 03:04:48
thetriptobeijing七年级英语作文(mytriptobeijing英语作文初二60字)

thetriptobeijing七年级英语作文【一】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thetriptobeijing七年级英语作文【二】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thetriptobeijing七年级英语作文【三】

战胜自己就是最大的胜利;真正地认识自己,已经向成功迈进了一半,战胜自我就等于战胜了对手……这些话不无道理。

文中说到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牧师的儿子要他讲故事。牧师拿了一张地图,撕成小片,要儿子把地图拼好。不到十分钟,儿子就把地图拼好了,牧师惊讶万分,强尼居然这么快就拼好了,每一张纸片都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整张地图又恢复了原状。牧师问儿子为什么这么快就拼好,强尼说:“很简单呀!这张地图的背面有一个人脸的图形,我先把一张纸放在下面,把人脸的图形放在上面拼起来,再放一张纸在拼好的图上面,然后翻过来就可以了。我想,如果人脸拼得对,地图也该对了。”牧师忍不住笑了起来,说:“假使一个人是对的,他的世界也是对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到了:如果你不满意自己的环境,想力求改变,则首先应该战胜自己。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东升的太阳”,它把一切冷冰化为乌有。假如你有这样的心态,你四周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一句话,战胜自己,就是敢于奋斗、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敢于胜利的胆识和魄力,永不放弃你的选择。

thetriptobeijing七年级英语作文【四】

我在寒假里读了《三中演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兔子坡》、《昆虫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时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任它们穿透我的心灵。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奋不顾身地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推断毛毛虫毒性作用的时间与效果;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再做一次。

《昆虫记》让我的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书中的滋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thetriptobeijing七年级英语作文【五】

看了书名就知道,格列佛是这本书的主人。他是一个在船上工作的外科医生,一次航行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就此开始了他的旅行。他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在这个国度,他简直是一个巨人!后来,他又起航,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叫慧马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马族。

格列佛先后共游览了个国家。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这些国家里的居民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