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鸟在前面带路,风儿吹向我们,我像快乐的小鸟,来到校园里,来到知识的海洋;鲜艳的红领巾,美丽的衣裳,跳呀跳呀跳呀,亲爱的爸爸妈妈请和我一起,一起来观赏我们的书香校园随着这轻快的节奏,我和爸爸妈妈走进了校园。
刚进校园,只要头微微一侧便可以看见一尊塑像——一本打开的书,书上雕刻这些和四个大大的英语单词CHARITYENTHUSIASMSUCCESSLUNN CVATION。这几个英语单词的含义是爱心,热情,成功,创新。校园大道的两旁都栽了树。路旁的花园里有一尊塑像——一尊孟母三迁像,这尊塑像告诉我们:孟母为了让孟子长大成人,搬了三次家。父母为了我们的成长,着实付出了很多很多
往前直走一小段路后,你就可以看见一位老者捧着一本书在向一位小孩请教,塑像的名字是不耻下问。面对着它,我面有愧色。古人尚且能够不耻下问,我们又怎能不这样做呢?学习需要不耻下问,而不是要顾及颜面不懂装懂。在这两尊塑像的后面是一幢教师办公室。沿着校园大道北拐,就可以看全市独一无二的香樟大道。这条香樟大道贯穿南北200米,共有74棵枝繁叶茂的樟树排列于两侧。东侧是几幢教学楼,西侧是我校的文化长廊。文化长廊上不仅挂有古今中外的名人名言,还有我们学校老师的一些发自内心的关于教育方面的感慨。文化长廊的尽头,紧挨着篮球操场,食堂,浴室、仓库等。在香樟大道的两侧安放了一些石凳。夜幕降临的时候,文化长廊围墙上的镁光灯把校园装扮得更加美丽了。
瞧!这就是我们的校园,一个充满问心充满温暖充满爱心的第二个家!我们拥有这样的书香校园,难道还不应该发奋学习争取用最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一关心我们的人吗?
我在寒假里读了《三中演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兔子坡》、《昆虫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时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任它们穿透我的心灵。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奋不顾身地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推断毛毛虫毒性作用的时间与效果;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再做一次。
《昆虫记》让我的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书中的滋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凡卡揉揉朦胧的睡眼,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城门跑去。他在那儿焦急地等着爷爷,但爷爷始终没有来。凡卡友好地问了问一位过路人:“请问几点钟了?”“我看看,六点三十二分了。”凡卡一听,急得连谢谢都没说便拔腿就跑。因为他必须在大家醒来之前回到店铺里。
凡卡来到铺子门前时,老板、老板娘已经早早地站在门口了,那表情十分吓人,凡卡的眼神里极度充满了恐慌。于是,他便想从老板与老板娘身边钻过,可凡卡还没钻过去,就被老板用力揪住那头金色的短发向院子里拖去,老板娘却在后面狠狠地踢了凡卡一脚,凡卡不禁大声叫嚷起来。老板把凡卡拖进院子里的一块空地后,抽出了那胳膊宽的皮带又狠狠的抽打了凡卡一顿。凡卡哭了,他哭得好伤心、好痛苦,好悲哀......他跪在地上祈求万能的上帝,让他亲爱的爷爷快点来接他回家,他再也受不了这种*待。凡卡小心翼翼地掀起衣服,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被打的身体上的一道道红色的痕迹,哭得更厉害了,一滴滴辛酸的泪水从他两侧的脸颊流了下来,脸上留下了一道道泪痕。
逃去如飞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爷爷还没有来。凡卡仍旧天天挨打、挨骂、挨冻、挨饿、挨......凡卡不再呼唤爷爷,凡卡认为爷爷不会来了,他对那封信充满了失望!
又过了一个星期,临近中午的时候,那些伙计们又捉弄凡卡,让凡卡去给他们打酒。凡卡低着头,不情愿的走着,一不小心撞倒了一位老人。凡卡连忙扶起老人,为老人拍去身上的尘土,并诚恳地向老人道歉,凡卡抬起头来一看,啊,原来是爷爷。几个月以来爷爷还是老样子,仔细一看只不过多了几道浅浅的皱纹。而凡卡却变得很厉害:脸色蜡黄蜡黄的,瘦的就像一张皮包住了一堆骨头......爷爷一把搂过凡卡,擦擦早已泪流满面的脸后悔地说:“好孙子,都是爷爷不好,不该送你来当学徒。别干了,我们回家,我们回家吧!我再也不让你去当学徒了......”爷爷一边说一边抚摸凡卡的头。
凡卡终于结束了他悲惨的学徒生活。可下面等着他的又是什么呢?
寒假期间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仔细阅读着其中有趣、惊险的故事,仿佛真的把我带入格列佛所游历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个爱好出游的人,他渴望着周游世界,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也许正是他那无畏的探索精神,才让我们也领略到了这奇特的四个国家吧。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小人国和大人国”了。利立浦特的居民们虽然都是一般人手掌那么大的人,但他们却十分的勤奋和聪明。格列佛为这个国家出了不少力,最后却遭到了朝廷中人的弹劾,被迫离开这个国家。这从某个角度体现了当时英国政府的昏暗等等。在大人国,格列佛又从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讽刺了某些人类的一些不好的习性。
在慧嘶马国中,格列佛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嘶马。在慧嘶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是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这里,你不需要考虑别人说话的真假,因为他们不知道说谎是什么。我也好向往去那种地方呀!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
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同时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美好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深夜,老板一家回来了,凡卡不得不从甜蜜的梦境中回到现实。
小崽子哭了,凡卡一直摇摇篮,可他还是哭个不停。他才九岁,这时困得很,眼皮都抬不动,脑袋耷下来,但嘴里还在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哼着摇篮曲,手不停摇着摇篮。
“睡吧,睡吧,我给你唱歌,给你摇摇篮……”
这时如果没有这小崽子,再有一张舒服的床,该有多好啊!凡卡心想。
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好像天亮了,有人敲店门,凡卡去开门,“爷爷!”敲门的正是凡卡日思夜想的人——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爷爷说:“凡卡,收拾行李,再向老板他们告别,我们现在就回家。”“嗯!”凡卡匆匆向他们告别,准备踏上回家的路。可是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头,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朦胧的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孩子在哭,你却在睡!”老板娘露出凶狠的目光,脱下拖鞋,正要打他。凡卡马上反应过来了,抱着头,嘴里直喊:“不敢了!不敢了!”
凡卡清醒了些,又开始摇摇篮,哼歌儿,渐渐地,他觉得眼皮又在打架,他硬打起精神,直到天亮。
天亮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蛋,仿佛那样可以让自己更清醒些!他吃了点面包,就去开店铺了。
提水、洗台阶、扫地……吃的最少的是他,活最多的也是他,他一刻也无法闲着。
直到礼拜天,老板他们去做礼拜时,凡卡披上破棉袄,又出发去了邮局,他想去问问他的信寄过去了?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邮差,凡卡问:“叔叔,我的信寄过去了吗?”
“你的信?寄到哪的?给谁的?”邮差问。
“就是那个寄到乡下给康斯坦丁·马卡里奇的!”凡卡一脸焦急。
“哦!”只见邮差在这个口袋掏一下那个口袋掏一下,最后从一个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来,“喽,是不是这个?”
凡卡接过来看了看,“嗯怎么没寄出去?”
“地址没写清楚,有那么多个乡下,哪知道是哪个?”邮差说完转身就走了,只剩下凡卡在那一个人孤零零站着。
凡卡伤心地叹了口气,他实在不知道详细地址,越想越伤心,那绝望的泪珠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掉……
他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有时,夕阳西下,并无断肠人在天涯。
淅雨缠绵,轩窗外,翠竹凝水,却没有“枯藤老树昏鸦”,一切都清莹婉澈,秀丽脱俗。屋内,一香,一茶,一棋盘,足矣。细摸精致腻滑的雕文,青墨色的烟波垂柳,有如一气呵成的美玉,虽粗糙,但无失大雅,不去其韵。
古亭尖顶上顺溜下来的雨珠偶尔浸湿了温润的指尖,停下拨琴,瞬时万籁俱静。只闻清透茶香,只见水面潋滟,泛漾夕纹。
看浪涛江水,浩瀚星河,便令我想起了一位诗人。
他的诗意有如剑仗天涯,有如青桥坐翁,有时豪放洒脱,有时略显惆怅,他笔尖拟出的文字令人兴起,甚想斟酒低吟,尝千杯不醉,借酒浇愁,他一时狂妄,一时悲哀,似想人上人,又或低人一等。
读他的诗,有时凉了桌上茶盏,冷了席前好宴。
与他诗意甚不相同的便是女词人,李清照。
她以细腻哀婉的语调独上一筹,“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似乎笼罩着抹不掉的愁闷清婉,临摹描画哀人眉眼,卷书文扇中浮现昔日流年,似乎亦是过往,如烟,有时幽然如兰,春花秋月中抽出一丝的`透彻,细水涓流,淙淙清水,似乎让她愁更愁。
晚墨倾烟,远眺江湖水面,犹如茶汤潋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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